庐江房产1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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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交易信息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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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庐江县LJ202111号 | 区域 | 城西 |
地块名称 | 碧桂园星悦台 | 土地权属单位 | |
地块位置 | 庐江县庐城镇合铜路以东、望湖路以北 | ||
出让面积 | 41773.00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99093.88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住宅 | 出让年限(年) | 70 |
容积率 | 1.0<R≤1.8 | 绿地率(%) | ≥40% |
建筑密度(%) | ≤20% | 建筑限高(米) | |
起始价 | 300.00万元 [30元/平方米] | 保证金 | 4000.00万元 |
竞价幅度 | 竞得时间 | 2021-06-21 | |
成交价格 | 24311.13万元 [2453元/平方米] | 成交单位 | 碧桂园 |
备注 | 竞得人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3个月内付清余款。 ①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②庐江县LJ202111号地块竞得人须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竣工,涉及有高层(18层以上)建筑的,可自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庐江县LJ202112号地块竞得人须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③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④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否则,自合政办〔2014〕12号规定的应报告时间之日起1年内,竞得人及其控股股东、其控股的公司不得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其它地块的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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